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财政局
征集时间:2020-08-10 至 2020-08-24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政府物业的管理,完善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制度,保障政府物业的合理使用、安全和保值增值,提高政府物业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实施细则。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8月24日。

二、征集方式

(一)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建设路7号财政大厦313室,邮政编码:518172,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8922100。

(二)电子邮箱:lgwgzx@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docx

附件3:龙岗区政府物业老旧城区改造资产置换管理实施细则.docx

 

结果公示

我局于2020年8月10日—8月24日发布《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并在政府网上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征求了2条公众建议,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建议一:加强政府物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建议采纳情况:我局予以采纳。

建议二:按照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工作规范》深公(治)字【2019】22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每个社区应当至少有一个综合类警务室,综合类警务室要按照民警办公区(档案室)、信息采集区、调解区、群众接待区、装备区(备勤室)、综合研判区、民生服务区进行功能划分。龙岗区现有社区工作站111个,龙岗公安分局现有82个警务室(其中有6个警务室属于“一社区多警务室”范畴,目前全区仍有35个社区需要新增加建设社区警务室。我局现有的警务室有很多是借用村里或租房解决,存在面积小、位置偏僻、硬件设施落后等问题,离区政法委打造新时代“枫桥社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希望区相关部门在我局社区警务室用房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如委托面积、位置适宜的公配物业予我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社区警务室用房面积控制在200至500平方米,位置在临街一楼,以方便服务群众、保证日常社区警务工作正常进行。

建议采纳情况:我局不予采纳。社区公配物业规划指标的落实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接下来,我中心将与龙岗公安分局沟通,并将实际情况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进行反馈。

回复:感谢您对我局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