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宝龙街道水(电)开户初审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宝龙街道办
征集时间:2019-01-07 至 2019-01-17

为进一步规范水电开户初审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规范初审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我办修订完善了《宝龙街道水(电)开户初审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告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17日

2、公告期间,如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办。(联系人:黄泽华,联系电话:23255265,邮箱:blzfd@lg.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宝龙街道水(电)开户初审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宝龙街道查违办

2019年1月7日


结果公示

我办于2019年1月7日-1月17日发布《关于征求《宝龙街道水(电)开户初审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并在政府网上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征求了1条公众意见,我办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意见:未申报历史遗留是否可以重新申报?

答复:根据市查违办相关规定:可以对符合2009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应申报未申报历史违建开展补充申报工作,我办将根据龙岗区文件精神,待区查违办就此项工作出台相关细则后,开展补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