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信息安全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征集时间:2018-12-28 至 2018-12-31

确保我局信息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20181228日至20181231

二、公告期间,如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直接寄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书面反馈至我局办公室(联系人:龙,联系电话:89620002,邮箱:chenhaiming@lg.gov.cn)。

来信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201室,邮编:518172

附件:《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信息安全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信息安全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1228

结果公示

 

1.对市民提出“信息安全工作要接受信息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的意见。

回复:对市民反馈的意见我局予以采纳,在第九章中增设一条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并配合信息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信息安全部门提供有关信息安全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